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潮州,潮州市委、市政府于年3月27日印发了《潮州市环境保护案件通报联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联查打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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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潮州市环保局组织对位于湘桥区磷溪镇仙田二村麻吹田的潮州市湘桥区领跃电器配件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厂占地面积约平方米,经营者为陈某喜,从事线路板生产加工,没有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排到外环境,废气无组织直接排放至空中。经监测,该厂废水排放口总铜超标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严重污染环境。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环境保护案件通报联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潮委办发电[]13号)的规定,经请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分管环保的副市长)同意,决定启动案件通报联查工作机制。
4月20下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迅速牵头组织潮州市公安局、工商局等13家相关职能部门30多人对市湘桥区领跃电器配件厂开展联查工作,市检察院也提前介入。潮州市政府相关领导亲临现场指挥,要求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进行严肃查处,并把查处情况3天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结本宗案件是《潮州市环境保护案件通报联查工作机制》制定以来,潮州市联合查处的首宗环保违法案件,对本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各级各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大大提高了本市环保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和精准度,更加有力地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对该市的环境违法违规企业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来源/潮州环保
整理/广东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