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闻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中心城区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通告潮建规[]1号为优化我市能源利用结构,加快天然气推广应用,改善供气质量和用气安全条件,我市将对中心城区(含湘桥区、枫溪区)现已使用管道石油气的住宅小区及其燃气用户(含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下同)实施天然气置换。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天然气置换工作由我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单位——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潮州深能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置换工作从年下半年开始,采取“试点先行、分区分片、逐步推开”的原则进行,计划年下半年全面完成。二、潮州深能公司按照天然气置换工作计划,提前一周通过“潮州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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