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8人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招聘,8月18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根据《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号)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01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01〕8号)文件要求,01—0学年,我局将组织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讲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岗位01—0学年潮安区教育局银龄教师计划招募7人,招募镇中心学校及人数如下:古巷镇中心学校:人。东凤镇中心学校:3人。江东镇中心学校:人。二、基本条件(一)为我区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二)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三)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三、岗位职责(一)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承担相关教学任务。(二)区教育局与银龄教师按学年签订讲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相关待遇,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签订服务协议前,银龄教师需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三)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可连续讲学,但一般不超过3学年。服务期间,由所在镇中心学校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四、招募程序(一)自愿报名(8月16日至8月18日)。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填写《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并携带退休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招募镇中心学校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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