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水月轩足浴店黄催被

金融界年1月18日消息,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水月轩足浴店(黄催)因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潮州市潮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令关闭并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公告内容,我局执法人员于年1月5日20时45分至21时20分,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三楼共有7个包厢,其中5个包厢设置电视供顾客扫描点歌并使用话筒,现场负责人黄催不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该行为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潮州市潮安区金石镇水月轩足浴店(黄催)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构成了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娱乐场所的违规行为。处罚内容包括:1、责令关闭;2、没收违法所得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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