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

中科白癜风医院怎么样 http://m.39.net/pf/a_4346654.html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潮府告〔〕12号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11-19

  为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拓展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之间的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建设范围:西起省道S湘桥区铁铺镇路段贤捷加油站与一汽大众专卖店之间,东接径南工业园陶园二路,途经铁铺镇铺埔村、石板村、坑巷村、东山前村、山后村、坎下村、八角楼村、白石岭林场,全长5.8公里;项目设计标准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为32m,预征土地约.33亩。具体道路建设范围以规划标示红线为准。

  二、道路建设涉及的土地征收工作由潮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实施,涉及的建(构)筑物征收、补偿等工作由湘桥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道路建设范围内严格执行相关单位的有关管理控制事项,不得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得新建、改建或扩建建(构)筑物、附着物或其他定着物,不得改变原有建(构)筑物用途或变更所有权,不得抢种抢栽各种农作物。

  四、道路建设范围内合法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湘桥区铁铺镇政府办理登记、确权等手续。

  道路建设范围内的坟墓,墓主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所属村委会登记,并根据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自行迁移,逾期未登记、迁移的按无主坟墓处理。

  五、道路建设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违法用地,其搭建人、使用人必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自行拆除、清退。逾期不自行拆除、清退的依法强制执行。

  六、道路建设范围内涉及的供电、供水、通讯、有线电视、燃气管道等设施,由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自行迁移,所需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七、对妨碍、阻挠、扰乱道路建设正常秩序或者煽动群众闹事,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汕汾高速公路潮州互通立交至径南工业园连接线道路建设工作联系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chaozhouzx.com/czsly/803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