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年3月)以来,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韩江水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我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全力保障韩江流域水环境安全。
建立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席会议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等22个单位建立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并拟订了《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明确了联席会议内容、成员、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及工作规则等。目前该制度文件已报请市政府审定。
联合巡查监管,强化整治力度
年4月27日,市环保局组织潮安区人民政府、湘桥区人民政府、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市水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潮州海事局、潮州广播电视台、潮州日报社等有关单位开展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合巡查。从现场巡查的情况来看,巡查江段水环境保护情况总体较好,江面及沿岸环境总体整洁,但仍存在个别河段违章搭建物未彻底拆除、使用生产生活垃圾填江筑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未设置物理隔离设施、沿江停泊船只存在污染迹象、江面垃圾等漂浮物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分解任务,落实整改
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市环保局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各有关单位并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同时,市环保局加强韩江巡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工作。至目前,潮安区政府已落实归湖镇政府对巡查发现的2处沿江违章建筑物强行拆除;潮州海事局已对沿江停泊的艘运砂船、游泳更衣船进行巡航排查,未发现存在排放污染物现象;潮州供水枢纽管理处已组织6次江面垃圾漂浮物打捞行动;市国资委已落实市航运总公司于5月中组织20多名船舶员对江面垃圾漂浮物进行集中打捞,各部门整改工作正在继续开展中。
加强监测,保障水质安全
多年来我市已形成韩江水质定期定点监测的监管机制,近期市环保部门继续部署加强韩江水质监测预警。在韩江的赤凤断面、竹竿山断面、上埔断面、阁洲断面、溪头亭断面设置常规监测点位,每月进行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的常规监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在梅州与潮州交界处的赤凤水质自动监测站,对溶解氧、氨氮、总磷、重金属等18项监测项目进行不间断监测,监测频率为2小时/次,及时有效地监控汇入我市韩江水质状况和污染变化趋势。历年来的监测结果显示韩江水质均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和饮用水源二级标准要求。
市环保局将继续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定期巡查及不定期督查工作机制,组织对辖区内、系统内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现状进行排查,同时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联动,强化韩江水环境保护领域信息沟通,主动探讨商议跨部门工作难题,逐步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切实维护韩江流域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