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年潮州市工业企业技术

申报项目:年潮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

主管部门:市经信局投资与技术科

申报对象:详细条件请看下文要求

申报时间:于8月1日前报送

潮经信[]号

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市直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的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51号),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围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和设备更新等环节,全面开展技术改造,推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提升我市工业高端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粤经信技改〔〕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7号)精神,现组织开展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是在潮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按照粤府办〔〕51号文要求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项目于年1月至年12月期间完工,且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修订)》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粤经信技改〔〕号,以下简称《目录》),实施地在潮州市内,并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

(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新增财政贡献,即企业技术改造后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按所属期的入库数(直接税收),不包含免抵退税额、代扣代缴税额等“三代”核算合计)高于项目完工前一年主体税种税收额。

二、支持方向和方式

重点支持《目录》内行业领域的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采用事后奖补方式进行扶持。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发动企业申报

请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国税、地税、统计等部门,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中导出的年1月-年12月完工的项目,重点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正式申报

1.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粤经信技改〔〕号)、《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粤经信技改〔〕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关于印发潮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潮经信〔〕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函〔〕7号),请各县(区)参照《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开展事后奖补申报和审核工作。

2.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见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并将书面申报材料(附电子版),于年6月12日前报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同步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网址:    2.第三方机构关于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的预核查报告;

  3.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第三方机构审查承诺;

   4.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现场核查情况表;

   5.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事后奖补资金安排汇总表;

   6.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审核责任承诺书。

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潮州市财政局潮州市国家税务局

潮州市地方税务局潮州市统计局

年4月19日   

(市经信局联系人:杨冰如,,邮箱:cz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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