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才储备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1名,1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州市储备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储备人才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11个(详见《年潮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公开招聘储备人才岗位表》),被聘用的储备人才指派到各储备人才使用单位相应岗位工作。报名截止后如招聘岗位有空缺,则空缺岗位以直接考核方式用于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活动(西北站)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纳入当年度我市急需紧缺的全日制本科生;符合国家“双一流”院校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具体专业和其他条件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根据不同岗位要求,报考年龄分为35周岁以下(即年10月17日后出生人员)及40周岁以下(即年10月17日后出生人员);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应聘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年10月15日至1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为:潮州市人才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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