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关于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本院近期开庭等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8日(农历正月初七至十五)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公告开庭的案件或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

二、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因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或治疗无法到本院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依法申请延期。

三、拟近期到本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网络、邮递等方式办理。

四、拟近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相关人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

五、鉴于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本院的,请全程做好佩戴口罩等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合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

六、疫情防控期间,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因交通管制等原因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谅解。

七、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诉讼参与人谅解。

特此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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