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潮州市第二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潮州市道路通行实际,我支队决定将我市部分道路设置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1、永护路(潮枫路口至新桥路口)
2、南较路(枫春南路口至城新路口)
3、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北园路口至天水路口)
4、西园路(河头至西荣绿榕路口)
5、东兴路(东兴南路与宝塔路交界处至东兴北路与凤东路交界处)
6、东山路(韩江大桥东至东山路与意东三路交叉口)
7、金马大道(东山路口至党校后门)
8、金碧路(金山中学后门至金塘北路)
9、潮枫路(潮州大道口至枫溪广场)
10、绿榕南路(潮汕公路口至护堤路口)
11、彩虹路(枫春路口至福安路口)
12、南较西路(潮州大道口至绿榕南路口)
二、严管措施
严管路(含人行道)除依法施划的路内或人行道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在严管路机动车违法停车或者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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