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潮州市为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全球“潮”文化发祥地,历来是粤东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全市拥有大量不可移动文物点及多处全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海内外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潮州古城是目前东南沿海地区保存最完整、底蕴最深厚、文物最丰富、特色最鲜明的一座古城,始建于西汉,古城区面积约3平方千米,格局完整,完好保留有多条街巷和大批明、清时期古民居建筑,享有“京城帝王府、潮州百姓家”的美誉。
开展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历史建筑普查,不仅是对历史建筑本身艺术风格和工艺技巧的发现和保护,更是对潮州历史和文化的传承。
为彰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内涵,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和弘扬潮州传统优秀建筑文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意见的通知》精神,市城乡规划局从年开始,启动了历史建筑普查和保护的相关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第一批历史建筑的挂牌认定工作,第二批历史建筑普查也接近尾声,将于近日上报市人民政府认定。
我们是这样做的:
开展普查基础培训组织各县、区历史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和镇(街道)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意见的通知》、《潮州市历史建筑普查和保护的工作方案》、《潮州市历史建筑普查工作指引(暂行稿)》等文件,并从“历史建筑评价标准”、“普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参考”及“街道、镇填报表格范例”等方面入手,让基层业务人员真正掌握“普查哪些”、“怎么普查”,去冗杂存简要,着力提高普查的工作效果。
专家调研现场考察各县区住建(规划)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了试点镇、街道的历史建筑普查,第二批历史建筑普查总共上报了40多处历史建筑线索(其中专家推荐了4处)。
按照普查工作要求,组织潮州市历史建筑与传统村落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及业务骨干赴各县区,对上报历史建筑线索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调研,对照历史建筑评价标准,由专家筛选推荐了约70处符合条件的历史建筑。
组织召开潮州市历史建筑与传统村落专家委员会会议,将历史建筑推荐名单呈报专家审议。
部门联动尊重产权加强部门联动,就专家审议通过的推荐名单征求了市直和县、区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对历史建筑的命名按统一标准进行完善;加强和相关街道(镇)的衔接,充分与受推荐历史建筑的产权人进行沟通,使得建筑产权人知悉历史建筑的认定流程及权利、义务等,在确保其对所有细节知情的前提下,尊重产权意见,完善有关上报程序。
接下来,市城乡规划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将第二批潮州历史建筑推荐名单上报市人民政府进行认定。在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将正式对外公布和挂牌,并编制完成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划定历史建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修缮和使用要求,建立完善历史建筑档案,形成系统完善的历史建筑保护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历史建筑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查看潮州第一批8处历史建筑详细信息可点下面“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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