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开展年潮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1、项目符合本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2、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3、企业有科技攻关类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或到期1年以上未验收结题的,不得再申请项目资金。机关事业单位有项目到期未申请验收或到期1年以上未验收结题的,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项目资金。
二、计划框架和推荐重点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确定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对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的产业导向类项目,原则上实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组织实施。
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潮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补助、潮州市技术创新专业镇建设专项由产学研结合科负责组织申报,其它计划项目由综合计划科负责组织申报。
三、申报程序注册登录01
项目申报需登录潮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该系统与省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帐号通用,已注册的不必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