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三批市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符合本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2、申报单位在潮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近五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欠漏税行为记录。

3、企业申报单位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60%,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4、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10%以上。

5、企业上年度投入技术研究与开发的经费不低于40万元(当年注册成立的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企业项目承担单位规模、项目自有匹配资金符合当年度项目申请要求。

7、申报项目尚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8、已获得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资助的单位(副处级以上高校、科研机构和事业单位除外),项目尚未验收的,不得再申请资助。

9、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面向企业的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企业在该项目总投资(含前期研发投入)的30%。

二、计划框架和推荐重点

按照潮州市科技发展的方向和重点,针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提高所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重点支持自主创新、能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争取在重大领域和重点方向取得新突破,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动力。计划的框架分为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公益技术、科技特派员、产业重点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专业镇等八类,各类计划申报指南在潮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和市金科网公布。对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的产业导向类项目,实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组织实施。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专业镇由产学研结合科负责管理,其它计划项目由综合计划科负责管理。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需登录潮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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