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研究潮汕戏剧大观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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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近日,经评审及公示,由暨南大学出版社申报的《潮汕戏剧大观》一书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精品出版项目(年度)。

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精品出版项目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实施,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不断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民族音乐精品。

附: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公布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精品出版项目(年度)入选名单的通知

《潮汕戏剧大观》

主编:陈韩星

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编印

第五章演出场所

第三节其它类型的演播场所

在潮剧的演出史上,不仅长期存在广场、剧场这两种主要的演出场所,而且随着社会发展,还不断适应更新变化的文化境遇,趋时应变,多方面拓展传播渠道,扩大生存空间,增添新的演播场所。

(一)宅第、会馆。明、清和民国初年,潮剧趋于繁盛,演出渐次频繁普及,演戏的风气不仅流传于村坊,盛行于民间,而且略有财势的官宦人家和富绅大族也把看戏当作生活的必需,并常常籍此炫耀摆阔。后随商业经济的发展,商务交往的增多,商贾会馆的出现,有些商会组织、团体也乐于雇请戏班演戏,以戏为媒,招商引资,扩大影响。因此近代潮汕还先后出现一些宅第戏台和会馆戏台,成为潮剧除广场、剧场外的又一种演出场所。宅第戏台,所知如潮州卓兴府戏台、朱厝花园和西园戏台、波罗山房书屋戏台、枫溪柯氏“荣禄第”愚园戏台,澄海陈时谦“四马垂芳”府戏台、莲阳李玉山府戏台,普宁方耀府第戏台等,都是清乾隆至光绪年间先后建成于各自的宅第和庭院之内,规模一般不大,但建筑精致,环境幽雅。如卓兴府戏台,为庭园式建筑,戏台分前、后两个部分,前部是演员表演场所,建宽6米、深3.5米、台基高0.5米的舞台,正中处还设三级登台石阶,供上下台使用,两侧各辟一个宽3.5米、长3米、深4米的小池,舞台与后部之间用木格窗隔开,后部再置一厅和两个厢房,厅宽3.8米,深3米,供摆设鼓乐,厢房宽3.5米,深3米,作为演员后台活动场所,总体建筑小巧玲珑,别具匠心。枫溪柯氏“荣禄第”愚园戏台,除舞台、厢房外,还有长逾7米的灰路直通官厅,舞台为朱色木柱,刻有浮雕对联,屋顶盖琉璃青瓦,两角檐牙交错,周围望春亭、望月台置假山,建水池,辟花苑,是典型的苏州式庭园建筑。澄海“四马垂芳”府内的戏台,建于左侧花巷,与书斋放在一起,用泥灰砌筑,四周加花岗石,屋顶为双月型歇山飞檐射式,周围也有假山、莲池,还有拜亭,是属书斋型建筑,同样十分精美。这些宅第戏台,都是适应当时富绅望族对潮剧的爱好,于喜庆、祝寿时饮宴演戏的场所,与广场演出的戏棚、剧场演出的舞台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风格。清末民初先后涌现的会馆戏台,多数都是供商会、行栈雇请戏班为每年拜神和商务应酬活动演出的场所。汕头埠最早出现的会馆戏台是六邑会馆戏台,建于清代末期,除每年酬神赛会期间演出“娱神戏”外,平时多是用于演戏招待过往商贾。后设立于汕头、潮州的两浙会馆、汀龙会馆、镇平会馆、嘉应会馆等也分别建戏台,作为自己应酬交往、演戏助兴的场地。此外,清代海南岛海口潮州会馆同样建有戏台,演出潮剧联络商旅。这些先后建成的会馆戏台,室内、露天兼有,都是适应当时的商业贸易活动和商贾富绅的戏剧文化需求而建立。戏班被雇往宅第戏台和会馆戏台演出,都是聘方主观投入性的文化消费活动,非营业性质,相传要由主家点戏,演员有的也由主家敲定,经济收入通常取“戏份”制或由主家视演艺人员声名技艺的高低分别赠送“红包”的形式。演出时,“宾客杂至,少长群集”,有时还有许多非主非客的人不请自来,拥集在门口听唱观看。这类场所的演出功能,虽然随着世代更迭、沧桑变迁,早已不复存在,但有一些宅第戏台至今仍被作为历史文化遗迹保留下来,继续在城乡显现其传统文化特色。

南澳关帝庙戏台(图源:南澳旅游局)

始建于明万历七年,是潮汕地区现存最古老的戏台之一

(二)茶座、酒楼、歌舞厅。这些都是20世纪20-30年代以后,随着潮剧与饮食、文化消费行业相结合而产生的非舞台化演出场所。民间职业艺人和走唱班进入茶楼、酒馆演出,早已有之,20世纪30年代更是逐渐成为潮剧在城市和部分县、镇较为流行的一种很有特点的演出方式。当时到茶楼、酒馆演出的民间艺人和走唱班,一般人数不多,大约七、八人,多时也只十几人,居多都是应主家的雇请,临时组合起来,目的是帮助茶楼、酒馆吸引顾客,招揽生意,虽不带营业性质,但都属有偿服务。这种演出,环境特殊,普遍都是表演于客座大堂的小平台,演出的节目多为清唱、坐唱,有时也就地表演一些以唱为主的短戏,但都没有布景、场景,没有广场、剧场演出那样严整、隆重,然因其适应赏心消闲的人们“找愉悦,寻消遣”的心理和习惯,能使顾客一边饮吃,一边欣赏,因此常常呈现出“客主俱乐”的气氛,成为当时潮剧一条顺时应变、拓展市场的渠道。这种堂会式的演唱活动,近年由于饮食业、旅游业蓬勃发展,又在城市和县、镇一些茶座、酒家、旅游参观点再次出现,使这些场合继续成为潮剧一种贴近大众、获取效益的演唱场所。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伴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的步伐,各种大众文化消费品种和方式竞相涌现,音乐茶座、歌舞厅、卡拉OK厅等文化消遣场所,成为市镇居民,特别是青年寻乐娱情的好去处,因此也有一些剧团化整为零进入这些场所,与其它娱乐方式相配合,为自己拓展演唱市场。潮剧进入各种新型娱乐文化消费场所演唱,仍然以其求乐的趋向和适众的格调,赢得人们的欢迎。欣赏者多数以市镇青年为主,并旁及社会其它阶层。形式上则是传统与现代交融结合,因其适应当前的审美取向,往往还吸引着许多青年直接参与演唱,渐渐变成“发烧友”,形成新的热点效应。所以这些场所,不仅使潮剧在现代文化环境氛围中又获得一处生存赓续的土壤,同时也给市镇居民再增添一处传统文化艺术的审美场所,是当前潮剧面向大众、扩大演唱地盘、构造多种传播方式的又一条可行途径。

(三)广播、电影院、音像播映厅。20世纪30年代以后,潮剧在保持广场、剧场演出方式的同时,还不断利用新的视听技术,为自己拓展演播空间,逐步形成多媒体、多形式的传播网络和场所。早在30年代,潮剧就有不少职业戏班和民间演唱团体,趁当时人们喜欢用留声机播放潮曲,提供怡情欣赏的机会,与唱片公司合作灌制大量潮剧唱片,销行国内外,为潮剧开拓了新的传播渠道。从50年代末开始,潮剧更是不断借助新的视听形式和技术,与影视联姻,使自身由舞台逐步走向银幕、荧屏,为自己营构新的演播方式。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随着香港多家影片(业)公司与珠江电影制片厂合作,先后在广州、汕头拍摄《陈三五娘》《苏六娘》《告亲夫》《刘明珠》等一批潮剧影片,以及海外一些影业机构争相拍摄的大量潮剧影片在国内外发行,“潮剧电影热”随之掀起。70年代后期至今又再伴随现代化电声技术的进一步普及推广和电视进入千家万户的新的形势,分别与中央电视台、中国唱片公司、太平洋影音公司、海洋音像出版社、韩江影视公司,以及香港、泰国、新加坡等多家音像制品公司合作,录制了数以几千万计的潮剧卡式录音带、数以几百万计的录像带和一大批激光唱盘影碟,使其不断与电影、电视传媒系统直接结合,一方面在电影院放映,在电视台播映,另一方面通过映象传输方式,进入平常百姓家,这些更进一步为潮剧打通了幅射范围更广、容量更大、效果更加显著的传播渠道。由于潮剧电影和音像制品被大批制作,并源源推向市场,因此,50年代以来一度遍布潮汕地区各市、县、镇、乡的多家电影院、影剧院,以及目前散布于城市和县、镇的近个录像放映点,还有海外许多电影院、映像厅,都一直成为潮剧的传播场所和藉以拓展自身市场的载体,既不断为潮剧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而且由于大大超越时空的局限,还在更加广阔的地域和人群中为潮剧传播开辟出一条宽广的道路,迄今依然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和生命力。

以上这些虽都属于特殊的非舞台化的演出、传播方式和场所,但它们与广场、剧场的舞台演出方式和场所互相配合,互相呼应,互相补充,这对保证潮剧在繁复多样、竞争激烈的文化市场中牢固占据一席之地,都产生很好的作用并具有重要的意义。

编排|刘婕妤

校对|罗洁楠

初审|庄庆生

终审|陈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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