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判决,对长期赖债,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实施严厉制裁,营造诚信守法氛围,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下列案件(详见后附清单)的被执行人名称(姓名)、欠债金额等赖债信息,予以公开曝光。
本院责令被曝光的各被执行人,自本通告发布起十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所有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执行法院将对其赖账信息长期予以曝光,对其高消费行为予以长期限制,并将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列入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媒体跟踪报道,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执行和制裁措施。同时,敦促其他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尽快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否则,执行法院将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告。
年8月3日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链接
↓↓↓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