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潮州讯 9月1日,潮州39万中小学生迎来了新学期的开始。然而不少学校和家长却为3元钱的事而烦恼不已。
原来,根据广东省有关规定,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于8月6日发布通知,要求所有学校停止收取午休管理费和课后托管费。在此之前,不少学校按照学生及家长意愿,提供学生午休及课后托管等服务。其中,午休管理费2元/生·天,课后托管费1元/生·天。该费用是由市物价局行文批准后实施的收费项目。如今,为了切实防止学校乱收费,这两项收费服务都已被叫停。
叫停收费之后,服务是否也会中断?学生的午休怎么办?下午放学后学生统统不能留校了吗?刚开学,潮州不少家长为学生们的午休和课后托管犯了愁。
求学校收费服务家长很无奈
取消收费,一些家长表示欢迎,认为这切实有效地防止了教育乱收费,但更多的家长对此表示不解。
收到取消收费的通知时,李女士首先想到不是每个月省下多少钱,而是新学期里上二年级的孩子的午休和课后托管怎么办?
“这项规定可苦了我们这些双职工,孩子11点放学,我们10点多就要从单位请假出门;中午要照顾孩子吃饭睡觉,下午2点多再把孩子送去学校;下午3点多又要放下手头的工作去接孩子,把他安顿好,单位也已经下班了。从长期考虑,可能夫妻要有一人辞职带孩子了。”李女士很是无奈。
新政通知下达以后,一些学校表示将停止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服务,不少家长纷纷找学校“理论”,希望学校能继续收费服务。“毕竟孩子在学校里午休和托管,又安全又便宜。”
“现在学校旁边的家政服务中心都坐地起价了,以前是每个月元,孩子放学后可以托管在家政中心,这学期已经升到(每月)元了。”一名刘姓家长说,“我们没办法,升价我们还是得去,不然能怎么办呢?”
服务还是不服务?学校左右为难
9月1日,记者走访发现,潮州的学校都已停止上述两项收费,部分学校也停止了相应的服务。
此前,潮州城区一所学校,本着“方便家长、服务学生”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午休管理及课后托管等有偿服务。“因为这本不是老师职能范围内工作,我们额外给老师增加了这些工作,需要为老师提供适当补贴,学校并没有从中牟利。”该校长如是表示。
现在收费被叫停,学校是否还提供服务?该校长介绍说,学校对老生和新生区别对待。目前2-6年级的学生还像以往一样,在学校吃饭和午休。学校也还像往常一样请老师对学生进行午休管理。只是这部分费用由学校承担。但是对于一年级名新生,学校则明确不提供午饭及午休。因此,这名新生家庭须自行解决学生的午饭及午休问题。至于课后托管服务,该校表示已全部取消。该校在16:15—16:30之间放学,家长须在这个时间内来接走孩子。
其他的学校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记者采访了市区另外一所小学,该小学目前也已经取消了这两项收费。“作为过渡期,我们目前还让学生免费在学校午休,学校安排老师进行午休管理;但是课后托管我们就终止了,学生家长须在放学后把孩子接回家。”该校校长表示,“没有彻底取消午休管理服务是因为很多学生家离学校很远,像江东、磷溪的学生,来回路上就要2个小时,让他中午回家也不现实。”
百年老校城南小学学生的家长们目前还没有感受到新政的变化,因为该校目前午休和课后托管如常开展,但由此前的收费服务变成了现在的义务服务。城南小学校长卢春梅介绍说,学校有多名学生需要在校午休,多名学生需要课后托管。
免费之后,服务并未停止,但老师的补助费怎么办?其间的成本和管理风险令不少学校感到头疼。贸然取消和免费服务都不是长久之计,不少学校都在观望,期待相关部门有补充政策的出台。
第三方机构良莠不齐
取消收费后,学生的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必然要被推向社会。但社会上多数的接送站、托管班等第三方机构却并不能让家长放心。
市区一名校长表示,“找第三方托管机构,一方面涉及到这个机构的的资质问题,是否合法?是否安全可靠?另一方面,学校也不敢贸然把学生交到第三方机构的手上,由第三方机构的人把孩子接走,始终存在较大风险。”
第三方机构的消防安全是否达标,是否有工商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这是不少家长关心的问题。
记者在市区学校周边走访发现,多数接送站、托管班是小规模经营,条件较差。城南小学附近一所学生家园设在居民楼的二楼,一楼为便利店,通往二楼的楼梯上放着诸多货物,二楼约20平方米的空间要容纳约30名学生,学生们在这里午餐和午休以及课后托管。
该接送站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新学期的餐费、午休费和课后托管费已经涨价。当问及资质问题时,该工作人员坦言并无资质,并反问:“现在全潮州市谁敢说自己的机构有资质?学校也没有资质啊。”
采访中,不少学校和家长都期盼政府能有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同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例如购买社工服务,为学校及家长开设类似“4点半课堂”的惠民服务。
短评
取消收费要厘清两个边界
停收午休管理费和课后托管费让学校、家长都有点犯愁。家长愁,孩子中午、下午课后怎么办?学校愁,不管吧家长有意见,管吧管理成本和风险摆在那里。最高兴的估计是类似学生接送站这样的社会机构。
政府部门停止收费自然有其政策考量,笔者认为,解决午休和课后托管问题的关键在于厘清两个边界。
一是厘清收费和服务的边界。在不少人看来,学校收了钱就应当提供服务,现在停止收费等于停止服务,这难以令人理解。
回答这个疑问得从学校的功能说起。学校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的教育的组织机构。从午休到托管这个责任,似乎本不在学校职责范围之内。笔者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走读生”,中午回家吃饭,下课后要么自己在学校做完作业再走,要么直接回家。而那些中午离家远的同学中午在学校就餐后也就是在课桌上趴一会儿。从直观感受而言,并不觉得这样子就是“遭了多大罪”。当然,我们可以说现在条件许可,让孩子生活更舒适些有什么不好。不过从一开始,这个职责让其他社会机构承担更合适。只是过去家长们出于对学校的信任感,学校出于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的责任感承担了职责。现在如果通过取消收费分离这一职责,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未必是坏事。
在目前的环境中,学校承担学生午休和课后托管职能,是让家长最为放心的方式之一。不过取消收费和取消服务是两码事。过去每人每天2-3元不等的收费就一定能填补学校增加的管理成本?恐怕也不能下这个定论。现在不是也有学校虽然取消了收费,但依然提供服务么?
所以说,把停止收费和一定停止服务挂起钩来,有些片面。
二是厘清政府、学校和其他社会机构职能的边界。
从学校角度考量,如果既要停止收费又要提供服务,增加的成本压力和管理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但家长的需求摆在那里。政府能否给予相应补贴维系这种服务呢。笔者不敢妄言。但财政投入到这种民生需求上,相信纳税人们不会有太多意见,谁家%不会遇到孩子上学和面临午休、课后托管的问题呢?
从社会机构考量,有的学校在停止收费后停止午托、课后托管服务,给了学生接送站等社会机构发展的空间。为什么过去家长更信任学校而不是接送站,最大原因是安全问题。人身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诸如此类。既然现在一些需求释放给了这些社会机构,什么样条件才能成立接送站、接送站的收费、安全如何监管,当地政府应当负起相应的责任。
在这方面,东莞的经验值得借鉴。东莞在9年就出台了《东莞市学生接送站管理暂行办法》,对学生接送站开办条件作出规定,并明确了相应成立审批程序。这一做法清理了相当数量不符合条件的接送站,同时也鼓励了一些符合条件的接送站做大做强,家长、接送站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笔者认为,厘清了上述两个边界后,问题并不复杂。一方面坚持市场化改革导向,让各方面根据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处理方式,让市场解决这一服务领域家长需求和接送站供给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要切实履行好顶层制度设计和具体经济行为监管的责任,学校也应当在条件许可范围内,将停止收费对家长学生造成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
有一个合适的午休和课后托管场所,正是目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刚刚开学的学生和家长来说,是要解决的最切身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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