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人看过来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有新变

  年1月8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各缴存单位印发了《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方式变化的通知》(潮公积金﹝﹞2号),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怎样的变化。

提取方式的变化

一、取消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1月16日恢复业务办理后,大家要申请提取,不再需要提供那张由单位盖章的申请表。

需要的是由本人(不能代办)携带:

1、身份证原件;

2、银行一类储蓄卡(仅限于建、工、中、农、邮储五个银行)

3、对应提取情况的提取证明材料。

到市中心办事大厅(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转账手续而且是一站式服务!

二、不再按汇缴区域申请提取

这是啥意思呢

简单说就是

哪里近去哪里

哪里方便去哪里

???

提取方面的变化主要就是以上两点啦!

是不是感觉方便了许多?

汇缴的变化

  自年1月起单位缴存需先进行“缴存申报”,“缴款申报”之后再进行“缴款”。

一、“缴存申报”方式:

  携《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登记申请表》和《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增减汇总统计表》到市中心办事大厅(或管理部),或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窗口申报。(注:《汇缴登记申请表》及《人员增减汇总统计表》可通过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潮州厅(







































苏孜阿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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