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7月6日开始,市交警部门首次在市区部分路口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点。交通参与者一旦被执勤人员发现存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都会被“请”进学习点进行交通安全现场学习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点?
还是先跟日报君去现场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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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时,记者在市区体育馆口看到,体育馆口一处安全岛上新设立了一个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点,学习点内设有一台电视,电视里正播放着交通安全警示宣传片。9时24分,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途径该路口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经检查,该名男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交警人员立即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进点观看电教片及签下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书。
随后,记者跟随交警人员来到枫溪广场。在枫溪广场的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点内,已有不少交通违法者正在现场接受学习教育。“通过观看电教片,我了解到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以后再也不敢逆向行驶了。”交通违法者郭伯告诉记者。
那么,什么算是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呢?
据交警市区一大队二中队指导员黄勇介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驾乘二轮摩托车无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横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等。
存在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参与者被发现将被“请”进学习点进行学习教育。
学习教育的流程包括观看电教片(时长20分钟)、执勤人员对不文明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谈话以及不文明交通参与者签订保证书等。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应急处置知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以及其他相关知识。
据了解,7月6日至7月13日,共有名交通违法人员被交警人员“请”到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点学习。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文明的道路交通参与者。
处罚不是目的
生命只有一次
希望大家出行时
为了你我的安全
都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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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编:蔡泳实习生:谢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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