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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执行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彭桂林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
()粤执恢18号
执行依据
()粤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
郑刁奕
男,年9月2日出生,汉族,
住潮州市枫溪区西边北路3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
44052009
执行标的总额
元(利息未计)
未执行标的额
.77元(利息未计)
悬赏金额
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的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及其确切去向,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在实际执行到位的款项中直接扣留10%的款项作为悬赏奖金向提供财产线索及其确切去向的人发放。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广东省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进行举报。
原标题:《枫溪法院发布悬赏公告,这个人你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