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500元,潮州韩江这个水源保护区

7月16日,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出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提醒市民群众不可在韩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违者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该局提到,韩江是孕育潮汕人民的“母亲河”,更是潮汕地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在多方努力下,韩江流域水质长期保持在优良水平。但潮州韩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时发现存在市民游泳、垂钓现象,影响韩江饮用水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对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广大游泳、垂钓等爱好者共同遵纪守法,选择其他安全、合法的场所进行活动,共同保护好韩江“母亲河”。南方+记者许钰敏许钰敏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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