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公告
经潮安区政府批准,年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治安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协管员性质
公安机关协管员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管理,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日常公安工作事务,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合同制协管员。
二、招考岗位
招考治安协管员50名,从事协助巡逻、防控和维稳处突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男性,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年12月1日至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4.6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高cm以上;
6、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证明;
7、公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优先考虑;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③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的人员;
④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情况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共3天,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办公楼楼下大厅(潮安区庵埠镇彩文路和谐街1号)。
2、报名需提交材料: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在职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兵应提供退伍证。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3、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者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其报名。对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现场面试。
五、现场面试(满分分、时间5—10分钟)
通过与考生的面对面交谈,要求考生朗读指定文章,现场做“跑、走、跳、蹲”等动作,综合了解考生的仪表形象、言语表达能力及身体状况。
六、笔试(满分分、时间6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将按招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的对象。
2、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办理录用手续。
九、待遇
协管员月工资约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费)。
联系单位: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政工室;
联系-。
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
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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