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年度潮州市高级实验学校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学雷锋先进集体、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各年级组、各班主任:
一年来,高级实验学校各班团支部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选树典型,榜样示范,不断增强团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学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在共青团工作和学雷锋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以及名额
评比项目
初一级
初二级
初三级
优秀团干
不参与
1人/班
1人/班
优秀团员
不参与
1人/班
1人/班
学雷锋标兵
1人/班
1人/班
不参与
学雷锋先进集体
自主报名
不参与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干部的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工作能力强,热爱团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熟悉团的业务,出色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组织能力好,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奉献精神,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和学习,成绩优良。
2.优秀团员的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关心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纪、团纪,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乐于奉献,带头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团员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同学或同事,引导同学勤奋进取,积极介绍同学参加团组织,乐为同学办好事。学习工作态度好,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备良好综合素质;入团半年以上。
3.学雷锋先进集体的条件: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敬老助残、扶危帮困、便民利民、卫生公益等活动,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师生好评的班级、团支部或社团。
4.学雷锋标兵的条件:积极参加敬老助残、扶危帮困、便民利民、卫生公益等活动,在团委(团支部)组织的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中表现突出,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三、评选要求
1、各班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评选范围、条件和名额分配,认真考察,严格把关,积极推荐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参加评选。2、《优秀团干推荐表》、《优秀团员推荐表》、《学雷锋先进集体推荐表》、《学雷锋标兵推荐表》由候选人填写。《优秀团干登记表》、《优秀团员登记表》、《学雷锋先进集体登记表》、《学雷锋标兵登记表》由个人填写。
3、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班主任于4月17日前上交。初一级交给德育辅导员佘琼虹老师,初二级交给德育辅导员陈俏铃老师,初三级交给柳金涛老师。
高级实验学校共青团委员会
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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