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8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各缴存单位印发了《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方式变化的通知》(潮公积金﹝﹞2号),小编在这里帮大家整理一下文件内容
先说说提取方式变化吧!
一、取消提供《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1月16日恢复业务办理后,大家要申请提取,不再需要提供那张由单位盖章的申请表。
需要的是由本人(不能代办)携带:
1、身份证原件;
2、银行一类储蓄卡(仅限于建、工、中、农、邮储五个银行)
3、对应提取情况的提取证明材料。
到市中心办事大厅(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转账手续
而且是一站式服务!
二、不再按汇缴区域申请提取。
这是啥意思呢?
简单说就是:哪里近去哪里!哪里方便去哪里!
提取方面的变化主要就是以上两点啦!
是不是感觉方便了许多?
接下来说说汇缴的变化(各单位的经办人员需要着重了解)
自年1月起单位缴存需先进行“缴存申报”,“缴款申报”之后再进行“缴款”。
一、“缴存申报”方式:
携《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汇缴登记申请表》和《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增减汇总统计表》到市中心办事大厅(或管理部),或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窗口申报。(注:《汇缴登记申请表》及《人员增减汇总统计表》可通过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潮州厅(白癜风要忌什么白癜风要注意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