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锵锵锵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

配租方案

根据潮府办函〔〕号文件精神,市房管局作为业主单位,实施建设凤泉湖高新区一期公租房项目,为科学、合理组织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一期公租房配租,最大程度满足企业需求,服务企业生产,解决企业后顾之忧,提升园区配套服务水平,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配租方案。

一、房源情况

凤泉湖高新区一期公租房位于高新区火炬路旁边,紧邻高新区中潮工业园。项目建筑面积.22㎡,1栋10层公共租赁房,一层停车场.93㎡,二层停车场.66㎡。门市11间,建筑面积.67㎡。凤泉湖高新区一期公租房分为公寓、一房一厅、二房一厅三种户型,共套,项目建筑面积.96㎡(详见附表)。

二、配租对象

在高新区内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注册企业的本市就业员工或外来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其中:开发区引进的,经市组织、人社等部门确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新就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安置。

三、配租流程

(一)由高新区内企业按照员工入住需求情况向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需要配租公租房员工名册,以及身份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人员名单。

(二)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进行联合审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

(三)由凤泉湖高新区根据企业员工入住需求、审查情况以及房源情况提出初步分配方案,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四)确认配租后由企业与房管局签订租赁合同,并向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办理入住手续。

四、配租方式

(一)根据申报企业的建成规模、纳税情况、用工情况、实际用房需求以及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时间,结合可供房源的实际情况进行配租。

(二)为了便于管理,原则上同一企业配租在同一楼层,同一房间由同属一家公司员工入住,每一房间安排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人,套间优先安置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居住。

五、退出机制

(一)企业退出园区的,需于退出之日起5日内退出公租房。

(二)企业因员工减少,租房需求量减少的,应及时将多余的公租房退还给市房地产管理局另行安置,否则市房地产管理局有权做出调整,直至收回公租房。

六、租金标准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公租房租金的批复》(潮发改价〔〕号)文件精神,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径南分园公租房租金标准为3.7元/月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计租。今后租金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七、其他事项

(一)在园区的办公大楼等配套设施建成前,公租房大楼首层综合用房借用1间作为高新区管委会、金山公司等有关单位现场管理联合办公场地;2间作为开发区公安分局办公场地;1间作为开发区消防大队办公场地;1间作为园区医疗卫生站场地。以上场地免租拨借用,候园区相关办公大楼和配套设施建成后交还市房地产管理局。1间直接租给潮州凤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场地,以便于对园区的服务,租金按市场评估价收取。余下5间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租。

(二)为便于园区的统一管理,更好服务进园企业,公租房物业管理(含一二层停车场)由潮州市金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属下潮州凤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潮州凤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与市房地产管理局订立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三)凤泉湖高新区二期公租房的配租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本方案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配租方案》的指示精神,为便于园区公租房管理特制订如下管理细则:

一、签订合同

需要用房的企业向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申报,经市房管局及潮州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房屋管理机构)联合审核同意后,企业与市房管局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二、租赁管理

(一)合同管理

1.租赁合同签订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年。

2.申请企业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3.申请企业在租赁期限内因工作变动原因更换公租房申请人,应重新按程序报房屋管理机构统一后,方可补充入住。

(二)租金管理

1.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实行动态调整。2.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企业应按月交纳租金(也可提前预交多月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15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房屋管理

1.公租房只能用于申请企业属下员工的申请人自住,不得出借或转租,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

2.承租企业应按时交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3.为用电安全和外观美观统一,公租房内安装用电器需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并进行备案。

4.公租房维修由市房管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预算、审批后维修。

(四)管理模式

1.潮州凤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公租房的物业管理费收取和安全情况检查等管理工作,协助房管部门做好公房租金的收取和房屋的维护维修等工作。

2.物业服务费经有关部门核定后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各用房单位公布一次。

三、退出规定

(一)承租企业退出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园区的,需于退出之日起5日内退出公租房。

(二)承租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转租或出借、改变公租房结构或使用性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租房。

(三)承租企业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腾退住房,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承租企业应恢复、修理或赔偿。

(四)承租企业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监督管理

(一)房屋管理机构有权组织对承租企业的租住资格进行抽查复核,承租企业应予以配合。经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租住资格。

(二)房屋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承租企业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企业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资料。在监督检查中,房屋管理机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2名以上工作人员可持工作证明,在至少1名租住人在场的情况下,进入公租房检查使用情况;

2.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三)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企业和个人,由房屋管理机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实施细则由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潮州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申请流程

一、申请

1、申请:在潮州凤泉湖高新区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注册企业按需要可提出申请。

2、受理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向潮州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后,管委会在申请资料齐备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预以受理回复。

二、申请条件

在高新区内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注册企业的本市就业员工或外来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其中:开发区引进的,经市组织、人社等部门确定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新就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先安置。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潮州凤泉湖高新区企业基本情况表;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企业入住员工名册;

四、签订合同

经审核合格可入住员工,以企业为单位与房管局签订租赁合同,与潮州凤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五、入住所需材料

1.申请企业按管委会配租通知分配的房号安排房间入住人数,并按实际房间入住人员情况递交《潮州凤泉湖高新区公租房个人申请表》;

2.签订“承诺书”;

3.递交个人申请表时需附申请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社保证复印件;

来源: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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