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浮洋司法所为社区服刑人员成功打造

11月14日,在潮安区浮洋司法所牵线搭桥下,该镇社区服刑人员陈某经营的汽贸公司作为乙方,与甲方潮安正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就业推荐协议,甲方负责向乙方推荐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对象名单,乙方实行就业帮扶,经用人评估合格后即录用,并做好职业技术培训。

据悉,陈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年8月6日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纳入浮洋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缓刑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陈某严格管理,耐心教育,鼓励他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积极接受社区矫正,通过系统帮助教育,陈某深刻认识到自己曾经所犯的错误,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努力学习法律知识,重塑自我。

在个别谈话中,司法所负责人了解到陈某经营有车行及其他副业,但存在招工难的困扰;考虑到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着社会接纳度低,求职难的现状,司法所极力撮合,努力为陈某和其他就业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打造一个招聘求职双向交流平台,铺路搭桥解两忧,实现双赢。陈某表示,自己非常愿意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并发动其他合作伙伴和企业家朋友积极吸纳社区服刑人员,同时保证在就业过程中传递温暖和关爱,给予尊重、接纳和鼓励,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贡献力量。目前,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已经表达了到公司上班的意向,另一名也通过他的推荐即将入职一家纸箱厂。

近年来,潮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矫”、“教”、“帮”相结合,特别注重“就业”帮扶在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树立生活信心,预防重新犯罪方面的“兜底”作用,积极鼓励在社区服刑的私营工商业主等有用工需求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就业困难服刑人员拓宽就业渠道。

陈某已于11月16日顺利解矫。他表示,非常感谢浮洋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对他的教育和帮助,今后将牢记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也希望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早日走向新生,和自己一样感恩社会,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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