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
每经AI快讯,6月7日,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阶段性调整的通知》,自6月至12月,取消申请一手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户籍限制,同时购房者本人和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其中,属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20%。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