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录自图书《一江潮客情:潮汕与客家历史文化访思录》第二章潮汕文化访思录《第二节从围寨谈起的潮汕人的宗族自卫历史与宗亲观念》
《一江潮客情》第74节
明清时期,潮州地区的乡村从自保、自卫,发展至兵荒马乱、官匪难辨时期的自治。
史书记载,在清中晚期,出生在普宁洪阳的方耀因随父镇压太平军有功,先是担任潮州总兵,后逐步累官至广东水师提督。当时潮汕社会动荡,“土豪每筑堡聚众,占田产抗官租为常,吏不能禁”。方耀在担任潮州总兵期间,负责清办潮州积案,进行清乡,收缴炮械数以千计,其中也牵连或错杀了不少无辜百姓。但凡在乡寨中抗命、抗官、杀官且雄霸一方的罪魁祸首,都被方耀下令格杀勿论。
我外公的故乡潮安东凤镇鳌头乡,由于靠近韩江,乡里人口众多,相传乡里一群游手好闲之徒不时会去江上劫掠过往的商船,但他们会注意放过“方夫人”的船(就是方耀夫人的商船)。有一次竟然错劫了方耀夫人的商船,而导致后来方耀派兵平了鳌头乡。从方耀的作为可以看出,明清时期潮州乡村自治已经到了能抗租杀官的严重地步,需要政府出动军队才能维护政权、施行政令了。
同时潮州乡村逐渐建立起一套宗法制度。宗法制度除了规定祭神拜祖仪式外,一些有损于宗族内部的行为,如行窃、赌博、吸毒等,皆是族内严规禁止的。宗法制度的执行场所就是祠堂。祠堂里墙上刻写的《乡约》《族规》《劝惩簿》等,就成为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规范,有时甚至还出现家法大于国法的局面。
祠堂是执行族规家法和解决族人争执的地方,甚至具有一族“公堂”的性质。伴随着祠堂而生的不仅有族谱,还有为宗族活动提供物质保障的公共财产——族田。
祠堂中的主祭由宗子(家族中的嫡长子)负责。宗祠事务的管理则由宗长负责,权力较宗子次之。此外,还有宗正、宗直等职责,起到管理宗族祭祀礼仪、协调族员关系、维持家族的兴盛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有的宗长在官府的认可下,往往承担起维护本宗族和当地社会秩序的任务,甚至成为政府收取粮税、征调赋役的基层管理者。
本族本村内的事务易调和,但乡村自治往往会造成乡村之间一旦产生矛盾便无法调和的后果,乡村械斗事件便不时出现,甚至延续到20世纪末。
古代,朝廷常常需要宗族里现任或曾担任要职现已卸任的官员出面,来协调解决宗族之间、乡村之间的矛盾。例如,清乾隆年间,揭阳玉滘的山美村(小村)与池厝渡村(大村)因地界争端,时常发生斗殴。出生在山美村、时任直隶总督的朝廷大官郑大进回乡省亲,山美村乡民兴高采烈,认为这次郑大进肯定会为他们撑腰出气、打击池厝渡村。谁知郑大进劝诫乡亲们说:“强弱之不敌,父老所知也。世有千年池厝渡,而无百年郑大进。奈何修怨以害子孙乎?”言下之意是,两村强弱很明显,不能逞一时之意气,而贻害山美村的后代。两村人听闻此言,均十分敬佩郑大进的远见卓识和宽广胸怀,从此两个乡村各自约束,相安无事。“世有千年池厝渡,而无百年郑大进”也成为潮汕的劝和名言。
明清时期潮州人重视祖先信仰,有其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利益需要。如今,虽然潮汕社会依旧存在着浓厚的宗族观念,但宗法制度已经不存在了。潮汕各地建立的宗亲会组织,主要是建设和管理宗祠、撰写族谱、举办祭祖活动、宣扬祖先名士功绩、颁发奖学金劝学上进,以及举办祭神、游神、龙舟赛等民俗活动。
《论语·学而》中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意思是说:“谨慎地对待父母的丧事,恭敬地祭祀远代祖先,能使民心归向淳厚。”慎终追远,是中华文明能延续几千年至今的核心要素,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论政治、经济和科技如何发展,只要是人,便需要知悉并思考“人从何而来”“如何成长”以及“向何处发展”等问题。
现在,宗亲会里的宗长,基本是由出钱最多、热心宗族事务的企业家或是在政府机构里担任过行政官职、退休下来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担任。潮汕各地各姓氏宗亲会也经常举办联谊会或团拜会,这也算是为当今社会的和谐作出一份贡献了。不过要注意的是,宗亲会只有远离功利性、专注于公益性,才能获得宗亲们的拥戴和社会各界的认同。
(本文摘录自年3月出版的图书《一江潮客情:潮汕与客家历史文化访思录》,汕头日报、潮州日报、梅州日报和揭阳日报先后发文推荐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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