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我市年省级涉农统筹资金一农业企业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额
潮州市年省级涉农统筹资金一农业企业对外交流合作一扶持培育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20万元。
二、支持对象、数量
我市列入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名单的企业;1家。
三、项目实施时间:年
四、补助方式
各县(区)推荐上报2家及以上的,由市农业农村局抽取专家进行评审,按得分最多的确定审核对象;如果申报只有1家的,则直接确定审核对象,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下达并拨付至至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实施。
五、申报程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潮州市年省级涉农统筹资金一农业企业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申报书)),于年7月10日前一式3份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规划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六、绩效要求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企业规模档次,促进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水平。
联系人:刘伟鸿联系,电子邮箱:czfzjhk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