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请潮州市各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做好年度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登记对象1、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2、年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或符合豁免管理原则并且有实际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二、申报登记内容1、年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根据我市实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按照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污泥(包括造纸污泥、印染污泥、陶瓷污泥、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和其他污泥)、赤泥、磷石膏、其他废物等进行分类申报登记。2、年度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危险废物种类按照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申报登记。3、年度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三、申报登记方式
有关单位通过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