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6名,从事案件审理辅助性工作和综合辅助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合同制书记员,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1《年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4、本科学历、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年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年8月2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包含文字录入速度达到60字/分钟,准确率90%以上的技能);
8、熟练听、说潮汕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上述第7项在面试时考核。
除以上条件外,招聘职位要求特殊条件的,应当同时符合该特殊条件,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1《年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结束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聘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指定报名时间内下载本公告附件2《年潮州市枫溪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填写好的报名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fx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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