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潮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潮工信规〔〕1号)规定,经企业自愿申请,县、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公室核准,拟同意广东展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详见附件)为年第三季度第1批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入库企业。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对核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年7月30日-8月5日)。如对入库企业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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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潮州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入库企业公示名单(年第三季度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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